标题:模具品检绩效方案
一、前言
为了提高模具的质量和生产效率,确保模具产品的稳定性和重复性,我们特制定本模具品检绩效方案,以激励模具品检工作人员提高工作绩效,达成既定目标。
二、考核目的
1.检验模具品检人员对模具质量的把握程度。
2. 检验模具品检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积极性。
3. 检验模具品检人员对工作的熟练程度。
三、考核标准
1.外观检查
(1)检查模具是否有明显的划痕、污垢、变形等影响外观质量的问题。
(2)检查模具表面是否有氧化皮、焊痕等影响外观质量的问题。
(3)检查模具附件是否齐全、完好。
2. 功能检查
(1)检查模具各部件是否正常、灵活。
(2)检查模具各部件之间的连接是否牢固。
(3)检查模具在工作过程中是否有异常响声、振动等影响模具正常工作的现象。
3. 抽样检查
从生产批次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模具进行抽查,检查其质量。
四、考核结果评定
1.外观检查:
(1)若检查结果为0,则说明模具外观检查合格,得分10分;
(2)若检查结果为1,则说明模具外观检查不合格,得分8分;
(3)若检查结果为2,则说明模具外观检查不合格,得分6分。
2. 功能检查:
(1)若检查结果为0,则说明模具功能检查合格,得分10分;
(2)若检查结果为1,则说明模具功能检查不合格,得分8分;
(3)若检查结果为2,则说明模具功能检查不合格,得分6分。
3. 抽样检查:
(1)若抽查模具全部合格,则得分10分;
(2)若抽查模具中有1个不合格,则得分8分;
(3)若抽查模具中有2个不合格,则得分6分。
五、绩效评定
1.按月对模具品检人员进行绩效评定,评定结果作为评优、评先、奖励等工作的依据。
2. 对评定结果为优秀、良好的模具品检人员,给予表彰、奖励;对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模具品检人员,及时进行培训、调整工作岗位。
六、实施与监督
1.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模具品检人员须认真遵守。
2. 定期对模具品检人员进行绩效评定,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。
3. 模具品检人员有权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,并须提供相关证据,经审核后予以更正。
七、附则
本方案由模具部负责解释,并于每月发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