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区招生奖励方案模板
一、方案概述
为了鼓励各校区积极参与招生工作,提高招生质量,学校决定实行一系列奖励措施。本文将详细介绍各校区的招生奖励方案。
二、奖励政策
1.优秀招生业绩
各校区在招生过程中,完成招生计划的,且招生质量高的,将获得以下奖励:
(1)物质奖励:学校将为各校区提供一定金额的奖金,用于奖励完成招生计划的校区;
(2)称号奖励:对于完成招生计划且招生质量高的校区,学校将给予名誉校长或优秀校长的称号;
2. 招生宣传效果
各校区在招生宣传过程中,采用创新、有效的宣传方式,宣传效果显著的,将获得以下奖励:
(1)宣传费用奖励:学校将为各校区提供一定金额的宣传费用,用于奖励创新、有效的宣传方式;
(2)名誉校长或优秀校长称号:对于在招生宣传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校区,学校将给予名誉校长或优秀校长的称号;
3. 教职工参与度
各校区在招生宣传过程中,教职工参与度高、宣传效果好的,将获得以下奖励:
(1)教职工活动经费:学校将为各校区提供一定金额的教职工活动经费,用于奖励教职工参与度高、宣传效果好的校区;
(2)名誉校长或优秀校长称号:对于在教职工参与度高、宣传效果好的校区,学校将给予名誉校长或优秀校长的称号;
4. 校区间合作
各校区之间在招生宣传过程中,合作密切、效果显著的,将获得以下奖励:
(1)合作奖励:学校将为各校区提供一定金额的合作奖励,用于奖励合作密切、效果显著的校区;
(2)名誉校长或优秀校长称号:对于在校区间合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校区,学校将给予名誉校长或优秀校长的称号;
三、奖励实施
1.各校区应根据本方案,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,并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;
2. 各校区应定期统计、核对招生成绩,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成绩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;
3.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对各校区的招生情况进行统计、分析,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;
4. 学校将对各校区的奖励情况进行公示,接受教职工监督;
5. 本方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,并于每年新生招生前公布。
四、附则
1.各校区应严格遵守本方案,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;
2.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,对各校区的奖励措施进行调整;
3. 学校对各校区的奖励措施,不与任何其他奖励措施相抵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