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辐射考核方案模板
一、医院辐射考核目的
为了加强医院辐射防护工作,提高医护人员辐射防护意识,减少患者及医护人员暴露于辐射的风险,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放射性防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医院辐射考核方案。
二、考核范围
本方案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从事放射性诊疗、放射性防护及辐射安全管理人员。
三、考核内容
1.辐射防护法律法规知识
2. 辐射防护基本操作技能
3. 辐射事故应急管理
4. 辐射防护知识及实践
四、考核方式
本次考核采用百分制,分为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两部分。
1.理论知识考核
(1)以闭卷形式进行,时间为100分钟。
(2)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分别进行,总分为100分。
2. 实践操作考核
(1)现场答辩:由医院辐射防护部门负责人组织,时间为20分钟。
(2)实际操作:在医院放射性诊疗部门进行实际操作,时间为30分钟。
五、考核标准
1.理论知识考核标准
(1)辐射防护法律法规知识:
① 能正确解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放射性防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。
② 了解辐射防护的基本概念、原则、分类及影响因素。
③ 掌握辐射防护的基本操作技能,如:穿戴防护服、设置警戒区、使用辐射防护设备等。
(2)辐射防护基本操作技能:
① 穿戴防护服、设置警戒区、使用辐射防护设备等操作技能正确。
② 熟悉操作流程,能熟练操作。
③ 达到熟练操作,得到满分。
2. 实践操作考核标准
(1)现场答辩评分:
① 回答问题准确、简洁、清楚。
② 操作过程符合操作规范,操作方法正确。
③ 达到满分。
(2)实际操作评分:
① 实际操作中出现严重错误,影响辐射防护效果。
② 实际操作中未按照操作规范操作,存在安全隐患。
③ 实际操作中未达到满分要求,影响辐射防护效果。
六、考核结果处理
1.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%。
2. 实践操作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%。
3. 综合成绩=理论知识考核成绩×40%+实践操作考核成绩×60%。
4. 成绩评定及运用
(1)理论知识考核合格者,方可参加实践操作考核。
(2)理论知识考核不合格者,不得参加实践操作考核。
(3)实践操作考核不合格者,不得参加本单位的考核。
七、考核组织实施
本次考核由医院辐射防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,设立专门的考核小组,负责考核工作的进行。
八、考核纪律
1.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,不得作弊,不得影响他人。
2. 考核过程中,对违反纪律的人员,将给予相应处理。
九、附则
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如有未尽事宜,由医院辐射防护部门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