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清洁行动计划书
一、前言
为了改善甘肃省的环境质量,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,制定本清洁行动计划。本计划分为四个阶段,共计10项措施,旨在通过全面实施,推动甘肃省清洁行动计划取得实质性进展。
二、阶段目标
1. 总体目标:通过实施本清洁行动计划,甘肃省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,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,生态环境水平得到显著提升,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。
2. 具体目标:
(1)大气污染控制目标:全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幅度减少,大气质量明显改善,细颗粒物(PM2.5)和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平均浓度分别降低10%和20%。
(2)水污染控制目标: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,地表水质量明显改善,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。
(3)土壤污染控制目标:全省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治理,污染程度得到有效控制,污染源得到有效管控。
(4)噪声污染控制目标:全省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,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国家规定标准。
三、措施
1. 产业结构调整
(1)限制高污染产业的发展,引导和支持企业进行资源置换、产业升级和绿色转型。
(2)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扶持力度,促进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,减少化石能源消耗。
2. 燃煤锅炉和散烧清洁能源替代
(1)所有城市和农村地区禁止使用散烧煤炭,推广使用清洁能源,如太阳能、风能、地热等。
(2)所有2000个以上燃煤锅炉的企业,在2020年底前全部改造为清洁能源锅炉。
3. 道路扬尘控制
(1)所有城市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。
(2)所有城市扬尘污染源治理,所有建筑工地实施绿色施工。
4. 餐饮和旅游行业环保治理
(1)所有餐饮和旅游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,达到排放标准。
(2)所有旅游企业实现绿色出行,减少私家车使用。
5. 农业面源污染控制
(1)全省农业机械实行清洁能源替代,机耕机收覆盖率≥90%。
(2)全省农药、化肥使用量分别降低20%和30%。
6. 矿山和砂石料场环境治理
(1)所有矿山和砂石料场实施绿色开采,减少扬尘污染。
(2)矿山和砂石料场废水、废渣、废气实现达标排放。
7.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
(1)全省城市和农村地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。
(2)全省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分别达到70%和30%。
8.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
(1)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实现分类处理,危险废物实现专门处理。
(2)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分别达到90%和70%。
9. 车辆尾气排放控制
(1)全省所有机动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,达到排放标准。
(2)全省所有机动车辆实行限行、禁行措施。
10. 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
(1)全省建立环境监测网络,实现环境质量实时监测。
(2)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报告,及时公布环境污染事件和应对措施。
四、实施措施
1. 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目标责任制度,层层落实责任。
2. 加大资金投入,确保实施到位。
3. 加强执法监管,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。
4. 加强宣传引导,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。
通过实施本清洁行动计划,甘肃省的环境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,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