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三计划目标承诺书
一、目标设定
1. 序号
1
本计划目标由两部分构成:
- 文化课目标:
- 语文成绩提高至120分以上
- 数学成绩提高至130分以上
- 英语成绩提高至140分以上
- 体育课目标:
2. 序号
2
为确保本计划目标的实现,特制定本承诺书:
- 本人承诺遵守本计划目标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,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作业
- 本人承诺在语文、数学、英语等文化课中,认真听讲、课后及时复习,不逃课、不请假
- 本人承诺积极参加体育课,认真完成体育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,不逃课、不请假
- 本人承诺自觉维护班级纪律,不迟到早退、不玩手机等影响学习的行为
- 本人承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不违反校规校纪,不损害班级形象
二、实施步骤
1. 序号
1
本承诺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效期为一个月。
三、奖励与处罚
1. 序号
1
对于实现本计划目标的学生,给予表扬奖励;对于违反本承诺书的学生,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:
- 警告
- 警告后若仍未达到目标要求,则再次警告
- 达到目标要求后1个月内未违反承诺,则从次月起不再受到警告
- 达到目标要求后1个月内违反承诺,则从次月起每次警告1天
- 达到目标要求后1个月内违反承诺且未受警告的学生,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
- 严重违反本承诺书的学生,将受到停学1周的处分
2. 序号
2
对于受处分的同学,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:
- 警告
- 警告后若仍未达到目标要求,则再次警告
- 达到目标要求后1个月内未违反承诺,则从次月起不再受到警告
- 达到目标要求后1个月内违反承诺,则从次月起每次警告1天
- 达到目标要求后1个月内违反承诺且未受警告的学生,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
- 严重违反本承诺书的学生,将受到停学1周的处分
四、本承诺书的签署
本人承诺遵守本承诺书,如有违反,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