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道活动执勤方案模板

本站原创 真美计划书 2023-08-13 03:01:01 -
河道活动执勤方案模板
河道活动执勤方案模板

一、前言 为了加强河道活动的安全管理,提高水域生态环境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河道活动执勤方案。

二、执勤目标

1.保护河道生态环境,确保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;
2. 预防和处理水上交通事故,维护河岸线及航道安全;
3.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,提高市民水安全意识;
4. 保障市民正常生产生活需要,确保河道航运畅通。

三、组织机构

1.成立由市、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的河道活动执勤协调小组,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工作;
2. 设立由公安、环保、交通、水利等部门组成的专门队伍,负责具体执勤工作;
3. 河道活动执勤队伍由具备水上交通安全、环保、水利等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。

四、工作内容

1.加强河道巡查,及时发现并处理水上违法行为;
2. 负责河岸线及航道安全保卫,处理水上交通事故;
3.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,提高市民水安全意识;
4.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河道活动,保障河道航运畅通。 五、工作流程

1.制定工作计划,明确责任分工;
2. 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市民水安全意识;
3. 加大巡查力度,及时发现并处理水上违法行为;
4. 定期汇总情况,协调解决问题;
5. 对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。 六、经费保障

1.河道活动执勤经费由市、区人民政府共同承担;
2. 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,承担相应的工作费用;
3. 利用水资源费、水污染防治基金等渠道,对河道活动进行经费保障。 七、责任追究

1.因未履行河道活动执勤职责,导致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环境污染等事件的,由相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;
2. 因河道活动执勤不力,导致发生严重水污染事故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、免职或依法罢免;
3. 河道活动执勤过程中,发生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,造成严重后果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、免职或依法罢免。 八、附则 本河道活动执勤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由市、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