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嘱信托计划书
1. 简介
本遗嘱信托计划书(以下简称“本计划”)由信托人(以下简称“信托人”)于<年份>年<月份>日<星期几>(以下简称“生效日期”)设立,旨在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置。
2. 信托财产
信托人将其合法财产、资金等置于本计划,由受托人(以下简称“受托人”)负责管理。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、股权、债券、存款等。
3. 信托目的
信托人的主要信托目的为:
1. 管理信托财产,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、独立和合法;
2. 通过投资、消费等方式,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;
3. 为信托财产的受益人(以下简称“受益人”)获取利润、收益或资金支持;
4.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,履行其他有关信托目的。
4. 受托人
受托人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具有优秀的业务素质、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充足的财产、资源。受托人应在本计划生效日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,并承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,认真履行职责,诚实、公正地管理信托财产,保护信托财产的安全、独立和合法。
5. 受益人
本计划所涉及的受益人应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,具有合法的资格和利益。信托合同应明确约定受益人的权利、义务和信托财产的处置方式等事项。
6. 信托财产的处置
信托财产的处置应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,并依法进行。信托财产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
1. 出售、转让、抵押、投资等;
2. 分配信托财产的股息、红利等;
3.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,对信托财产进行增减、合并等处理;
4. 其他符合信托合同约定的处置方式。
7. 信托终止
信托的终止应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,并依法进行。信托终止后,受托人应将信托财产返还给信托人,并在终止协议中约定清算方式、时间、程序等事项。
8. 信托管理
信托人、受托人应认真履行职责,保证信托财产的安全、独立和合法。信托人、受托人应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,定期向受益人披露信托财产的情况,并就信托财产的管理、运用、处置等事项,与受益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。
9. 争议处理
因信托财产管理、运用、处置等事项所产生的争议,应由信托人、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10. 其他
本计划书未尽的事宜,可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,另行办理。
附录
本计划书所附文件、表格、合同、协议等,均为信托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本计划书及其附件,在信托合同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