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所有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隔离观察,确保社区安全。
2. 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的家庭成员、同居人、同事等密切接触者,必须接受隔离观察,并严格遵守消毒、通风等防疫措施。
3. 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所居住的房屋必须进行隔离,不得与他人居住。
4. 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使用过的物品,如手机、电脑、书籍等,必须进行消毒处理,不得再次使用。
1.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接受隔离期间,不得与他人接触,包括外卖、快递等人员。
2. 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必须遵守消毒、通风等防疫措施,确保社区安全。
3. 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所居住的房屋必须进行隔离,不得与他人居住。
4. 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使用过的物品,如手机、电脑、书籍等,必须进行消毒处理,不得再次使用。
1.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必须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治疗工作,不得拒绝接受隔离观察。
2. 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造成他人损害的,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3. 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拒绝接受隔离观察,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1.本隔离计划书由
相关部门 制定并公布。
2. 本隔离计划书自
3. 本隔离计划书一式多份,相关部门、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所在社区、公安机关等可分别保存一份。
4. 本隔离计划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,至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康复、解除隔离观察期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