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课程背景
为了实施国家提出的“发展教育事业,必须把提高国民素质放在战略地位,发展教育事业,必须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放在战略地位。”因此,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实施素质教育,使学生生动活泼、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。
二、课程目的
1.通过艺术课程的学习,使学生学会感受美、表现美、创造美,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基本能力。
2.通过艺术课程的学习,使学生学会自我欣赏、自我评价,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。
3.通过艺术课程的学习,使学生学会尊重他人,团结他人,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。
三、课程内容
1.音乐课程:包括《国歌》、《义勇军进行曲》、《大自然的声音》等。
2.美术课程: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》、《江南忆,最忆是杭州》等。
3.舞蹈课程:包括《小城故事》等。
四、教学目标
1.知识与技能目标:通过音乐、美术、舞蹈的学习,使学生了解国家法律法规,掌握基本的乐理知识,学会基本的舞蹈动作,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基本能力。
2.过程与方法目标:通过自主学习、合作学习,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,提高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。
3.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:通过艺术课程的学习,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,提高学生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和向往,形成积极向上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。
五、教学重难点
1.教学重点:学会感受美、表现美、创造美,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基本能力。
2.教学难点:学会自我欣赏、自我评价,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。
六、教学方法
1.讲授法:通过教师的讲解、示范,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乐理知识,学会基本的舞蹈动作。
2.讨论法:通过学生之间的讨论,使学生学会自我欣赏、自我评价,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。
3.排演法:通过排演,使学生学会合作精神,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。
七、教学评价
1.平时作业:通过学生平时作业的提交,了解学生的掌握情况。
2.课堂表现:通过学生课堂表现的评价,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。
3.艺术作品:通过学生艺术作品的评价,了解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创造能力。
八、教学进度
总课时数:10课时。
每周课时:2课时。
九、教学措施
1.成立艺术课程领导小组,加强对课程的领导和管理。
2.选配专职的音乐、美术、舞蹈教师,保证课程的实施。
3.制定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,确保课程的顺利进行。
4.加强课程建设,及时总结经验,不断提高课程质量。
十、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
1.利用现有的音乐、美术、舞蹈资源,为课程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。
2.积极开发校外资源,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艺术体验机会。
3.引导家长参与课程的实施,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