鱼塘搬迁补偿方案模板
一、前言
为了推进乡村经济发展,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,充分考虑鱼塘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、经济发展等因素,现就鱼塘搬迁补偿方案进行公示。
二、补偿对象及标准
1.补偿对象
本次搬迁安置的群众为鱼塘周边的农户和渔民。其中,渔民按照原鱼塘面积和产量进行补偿,农户按照房屋面积和耕地面积进行补偿。
2. 补偿标准
(1)渔民搬迁补偿标准
原鱼塘面积在1亩及以下的,给予20000元/亩补偿;
原鱼塘面积在1-2亩的,给予30000元/亩补偿;
原鱼塘面积在2-3亩的,给予40000元/亩补偿;
原鱼塘面积在3亩及以上的,给予50000元/亩补偿。
(2)农户搬迁补偿标准
房屋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,给予10000元/户补偿;
房屋面积在21-40平方米的,给予20000元/户补偿;
房屋面积在41-80平方米的,给予30000元/户补偿;
房屋面积在80平方米及以上的,给予40000元/户补偿。
耕地面积在10亩及以下的,给予20000元/亩补偿;
耕地面积在11-20亩的,给予30000元/亩补偿;
耕地面积在21-30亩的,给予40000元/亩补偿;
耕地面积在31亩及以上的,给予50000元/亩补偿。
三、补偿实施程序
1.调查摸底:对鱼塘周边居民的房屋、耕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,确定补偿对象、标准和范围。
2. 公示宣传:将补偿方案进行公示,充分听取周边居民的意见和建議,并对公示内容进行解释说明。
3. 签订协议:周边居民在补偿方案公告期满后,与鱼塘所有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。
4. 资金拨付:鱼塘所有者按照补偿协议约定,按时足额拨付补偿资金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本次搬迁补偿方案仅作为指导性文件,具体补偿标准仍需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核定的。
2. 如有疑问,可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咨询。
3. 本次搬迁补偿工作,由鱼塘所有者负责组织实施,确保补偿工作公正、公开、公平。
特此公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