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持股计划协议书(华为员工持股计划)

员工持股计划协议书

甲方

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、乙方

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)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方、乙方就甲方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

(以下简称“本计划”)达成以下协议:



一、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

1.1 甲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,注册地为中国XX省XX市,主要经营业务为XX业务。

1.2 乙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,注册地为中国XX省XX市,主要经营业务为XX业务。



二、本计划的背景

2.1 甲乙双方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,促进企业的发展,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,制定本计划。

2.2 本计划旨在为甲方员工提供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股权激励,使员工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,促进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,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,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。



三、本计划的实施

3.1 本计划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,至甲方终止本计划之日止。

3.2 甲方应当制定本计划的具体方案,包括股权激励对象、数量、行权价格、行权时间、行权方式等,并报乙方备案。

3.3 乙方应当在本计划方案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,将方案通知员工,并在方案确定的30个工作日内,制定并公布本计划的具体实施办法。

3.4 实施本计划过程中,甲方应当制定并公布本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,并在每季度末公布本计划实施的成果。



四、本计划的终止

4.1 本计划到期后,本计划自动终止。

4.2 终止本计划后,甲方应当对员工进行适当的激励,以维护员工的积极性。

五、本计划的变更

5.1 本计划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,任何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。

5.2 本计划方案的修改应采用书面形式,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。

六、争议处理

6.1 本计划方案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。

6.2 本计划方案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,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七、其他

7.1 本计划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
7.2 本计划自甲乙双方签字

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